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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4年教育、工程硕士(单证)复试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11

根 据《关于2014年招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 位办[2014]4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工程硕士(单证)的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按照我校复试通知中公布的复试分数线。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为差额。一般差额比例不高于1:1.5 。部分领域可根据本领域上线考生和招生人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
二、 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专业课笔试(闭卷)和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为总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二)政治理论(教育硕士考试科目)为开卷形式,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生的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三、录取办法             
(一)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各领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录取人数依次录取。
(三)招生指标的分配与调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向考生公布。
(二)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学科建设和导师队伍情况的原则。
(三) 录取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干扰,防止各种形式的非学术因素侵 扰,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对于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五、考生咨询、申诉电话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电话:020-3936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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