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3年教育硕士(单证)复试安排
根据《关于2013年招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3年教育、工程硕士(单证)的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
(一)复试分数线按照我校复试通知中公布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考生名单:
130451110780172 |
黎海燕 |
130451110780177 |
萧玲 |
130451110780178 |
杜锦富 |
130451110780179 |
邓育军 |
130451110780183 |
卢开源 |
130451110780184 |
莫少勇 |
130451110780185 |
黄玉裕 |
130451110780186 |
黄颖茹 |
130451110780187 |
夏艳梅 |
130451110780191 |
林苏榕 |
130451110780193 |
朱木辉 |
130451110780195 |
陈少琼 |
130451110780196 |
邓丽金 |
130451110780200 |
赵敏 |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月1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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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初等代数与初等几何研究,闭卷,1月10日下午1.30在理学实验楼312室)和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为总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二)政治理论(教育硕士考试科目,按研究生处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开卷形式,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生的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三、录取办法
(一)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录取人数依次录取。
四、注意事项
学院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向考生公布。
广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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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