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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新生户口、档案等转接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6-11

各位拟录取研究生新生:
我校就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等转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
参看附件《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户口迁移须知》。
二、调档函
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拟于5月底通过快递寄出,考生本人收到《调档函》后,请尽快将《调档函》交给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各位拟录取研究生新生同学,请不要更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通信地址,后续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按此信息寄送。
三、人事档案
1、非定向生,需在7月15日前将档案邮寄至学校。
(1)地址邮编: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511436)
(2)档案收件人及电话:梁老师 020-37103092(档案咨询)
(3)邮寄形式:EMS或机要邮件
注:档案接收情况,开学后由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公布,新生不需电话咨询。
2、定向生,不需邮寄档案。
定向生需提交工作单位的“定向证明”,可不转档案到学校。入学后到研究生院,由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安排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党员组织关系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后续通知。
五、新生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我校2018年拟录取硕士生,请在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广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婚育状况调查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表格)。新生到校报到时提交盖好公章的《广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婚育状况调查表》。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户口迁移须知》
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根据政策要求,学生可以不迁移户口。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其在校学习和生活,建议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确实需要办理的,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选择,并认真阅读以下有关学生集体户问题的说明。
1、户口迁移至学校的新生,属临时性集体户口,不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在就业待遇上与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是一样的。毕业时落实单位且单位接收户口的,需迁到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必须迁回生源地。在校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迁出户口。
2、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不影响本人在广州市办理出入境等业务。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在广州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学生可在广州办理各种出入境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
3、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自2017年3月10日开始,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就读的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广州市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4、新生户口性质是农业家庭户口的,如迁入学校集体户,户口性质一律为“农转非”,毕业后无法转回农业户口;如不迁移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保留农业户口,也可以就地办理“农转非”。
5、户口迁移至学校后,属于学校集体户口,需严格遵守学校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二、广东省户口的新生,建议不办理户口迁移。广州市户口的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在广州市各人才市场或单位的集体户口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建议此类人员户口继续挂靠在广州市人才市场,或将户口迁入在广州有家庭户的亲戚朋友家,以保留广州市常住户口身份。
三、户口迁移需在新生入学当年报到时办理,并在开学后一周内提供户口迁移证。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资格。
四、在本校升学的毕业生(指本科或研究生入学时户口已迁到学校)如选择户口继续留在学校,需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不办理,学校将按迁回生源地处理。
五、选择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2018级研究生
六、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交以下资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如迁移证上没有身高、血型资料的请用铅笔在空白处填写。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4、已婚者需交结婚证复印件。
七、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至少需要两至三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内新生需要户口办理的事宜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八、户口迁移证书面有效期为一个月,实际有效期一般为本年度新生报到月份之内。
广州医科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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