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
非定向硕士、非定向博士新生可以自愿迁移户口,户口迁移到: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说明:新生也可以不迁户口,定向生不迁户口。
特别注意事项:
1.户口卡或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我所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中,须具体填写到XX省XX县或XX省XX市或直辖市(可以带县)。不能只写省(自治区),也不必填写市属的区、镇、乡。户口迁移证中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当地派出所盖章一定要清楚。
3.户口迁移证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1、博士新生和留在广州学习的硕士新生:
A.广东省内转入的学生:需本人向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提出转党组织关系申请,由负责人进行网上接转(考虑从毕业到开学时间较长,请将网上转接有效期选最大期限),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接收党组织为“中科院广州地化所党委”。
B.广东省外转入的学生:需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广东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去处: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2、第一年在北京(中科院大学)学习的硕士新生: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据,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不归口北京市委教工委管理的抬头单位应填写:“北京市委教工委组织处”,去处应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归口北京市委教工委管理的抬头单位直接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
三、档案转接(非定向硕士、非定向博士)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综合楼417室 研究生部(收),邮编:510640;
联系人:王国强,联系电话:020-8529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