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关于2013级硕博新生组织关系与户口迁移手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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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硕博新生: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1、是党员的新生,开学报到后2周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的老师统一汇总后,交至学校组织部。
2、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要求: (1)原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行政单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 (2)原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去向行政单位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3、组织关系介绍信中的所有栏目不能留空,所填信息需经核实确认。 4、党员入党材料如由个人携带的,不能由个人拆封,请直接交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办的老师。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根据政策要求,学生可以不迁户口。确需要办理的,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学校,有利有弊:户口迁移至我校的新生,属我校临时性集体户口,不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在就业待遇上与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是一样的。毕业时落实单位的,需迁到单位,未落实单位的,需迁回生源地。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不影响在广州市办理出入境,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最新规定,在广州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学生可在广州办理各种出入境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
二、广州市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在广州市各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
三、户口迁移需在新生入学当年报到时办理,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资格。
四、在本校升学的毕业生(指本科或研究生入学时户口已迁到学校)如选择户口继续留在学校,需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不办理,学校将按迁回生源地处理。
五、选择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注意核对以下内容:
1、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市内迁移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本人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一致。
3、出生地和籍贯栏的内容必须写清楚“××省××市”或“××省××县”而不能只填“××省”或空缺。
4、迁移证上各项内容应字迹清晰,任何项目不得涂改,不得有空缺。
5、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如发现与上述任何一种要求不符,必须退回原户口所在地签发《户口迁移证》的公安部门重新办理。
六、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交以下资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证上没有身高、血型资料的请用铅笔在空白处填写。
2、录取通知书原件,学校需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公安部门不退回原件,建议新生复印以备用。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4、“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回执上贴一张同底照片,填好姓名、电话、专业班级)、身份证工本费20元。持有广州市第二代身份证者不需办理此项。
5、已婚者需交结婚证复印件。
七、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户口迁移需同时换发广州市的第二代身份证。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到设在报到处的拍摄点或自行到学校附近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办理身份证需要两个月时间,领取新身份证时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八、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至少需要两至三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内新生需要户口卡办理的事宜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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