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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广州美术学院 /2012-11-06

广州美术学院
2012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2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一、   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   招生计划和招生学科领域
2012年计划招生50人,其中美术领域25人,艺术设计领域25人。
三、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一)全国联考报名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25710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并于10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考生于指定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时间:7月13-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广东省确认地点: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二楼;
  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
  ③深圳市南油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10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二)专业复试报到
1、考生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在专业复试报名时,必须提交上述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专科毕业者另需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到地点: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处,报名时间待定。
四、考试
1、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全国联考时间:1028日上午830——1130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艺术学基础知识》(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专业复试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基础、专业创作(或专业设计)、面试;以上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复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
复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月。
五、录取
本校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及相关学科领域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制两年:一年课程学习,一年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写作。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及创作、设计者,将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其他
1、学费:20000//学年;
2、学员在学期间无需迁移户口和档案;
3、学员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4、本校有关考生的各种通知将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登陆广州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gzarts.edu.cn)获取相关信息。
八、我校联系方式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
邮政编码:51026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学院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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