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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2年7月发布)

广东药学院 /2012-11-06

 

广东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2年7月发布)
 
     广东药学院是一所以药为主、医药结合,融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于一体的多学科医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大学和广东省热门高校。学校由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校本部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广州大学城。研究生教育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共20多个硕士招生专业(学术型),另外,中药学还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9、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一经录取,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
二、报名办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2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2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考生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具体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条件中的3、4项)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2013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4、毕业后拟回原单位工作的,均以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考试录取,定向、委托单位须交纳培养费。
5、研究生处电话号码: 020-39352613,  E-mail:gyyjsc@126.com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6、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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