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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研究生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GIBH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科院研究生院 /2012-11-04

各研究所、中心: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及我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即将开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0—201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及“GIBH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招收且在院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均可由研究所、中心各实验组推举参评。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科大研究生只限于参加“GIBH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

1、中科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①“优秀毕业生”1名。“优秀毕业生”在读期间应获过“三好学生”表彰。②“三好学生”18名。“三好学生标兵”1名,从“三好学生”人选中评选产生。③“优秀学生干部”3名。

2、GIBH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照我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有关条款。

申请者可同时申请以上两类奖项。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所、中心实验组须在5月24日前向科研教育处提交《优秀学生及奖学金评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2、我院教育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管理部门、学生代表成立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提出拟获奖名单。

3、6月3日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将拟获中科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奖名单报中科院研究生院审批。

4、对研究生院批准后的优秀学生,填报《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档案管理”栏目之《奖项登记表》(E2),打印后(盖章)作为评优材料装入优秀学生获得者本人档案。

对“GIBH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将按照我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予以表彰并发放奖学金。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各类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均应通过各实验组民主推举产生。

2、获实验组推荐的研究生均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优秀学生及奖学金评选申请表》。

3、联系电话:32015265

  邮   箱: ma_lecheng@gibh.ac.cn

 

附件:1.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

    2. 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3、优秀学生及奖学金评选申请表

科研教育处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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