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双学位教学管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金融学院定于2014年4月份面向我校2012级普教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专业学生)招收金融学专业双学位学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现代金融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工作的高级复合型金融专业人才。
金融学专业双学位课程,为学生参加金融学专业研究生、注册金融分析师等考试提供系统的金融学理论知识与技能。
二、招生对象
广东财经大学有学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三、招生人数
2014年计划招收金融学专业双学位学生 120 名
四、报名条件
1、我校有学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2、前三个学期累积平均学分绩点达2.3以上(含2.3),补考课程门数不超过三门;
3、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
4、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五、入学方式
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学校对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择优录取。
六、修学年限
二年
七、学习方式
双学位班单独编班开课,一般在周六、周日及其他课余时间开课,不占用学生主修专业教学时间。
八、学位授予
双学位的授予(按《广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
1、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修满双学位专业课程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以授予双学位。
2、未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无论双学位专业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均不授予双学位学士学位。
3、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双学位专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已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以申请颁发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4、未达到双学位的要求,不影响其主修专业的学籍、毕业与学位。
九、报名手续、学费
申请修读者请持学生证、所在院系出具的一、二年级成绩单报名。
修读金融学专业双学位的收费标准为108元/学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学生需自行承担所需教材等费用。若中途退出双学位教育的,按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办理。
十、日常管理
金融学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修读期间内的学籍管理、考勤工作、成绩考核及违纪处罚等事项,均适用同级普教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手册》和学校的各项规定,由金融学院负责组织与管理。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20日
报名地点:三水校区金融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57-87828925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校本部北2-317
咨询电话:84096890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14年金融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安排表(2012级)
一、培养目标
在较好掌握管理学、工学、理学等其他门类第一学位专业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现代金融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工作的高级复合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修读标准年限
二年
三、学分要求及取得学位
1、规定最低修读学分为6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必修25学分,专业课必修32学分,毕业论文3学分。
2、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按规定修满60学分,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2.0,可授予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