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法学院研究所导师介绍孟国碧
广东商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2-11-08
硕士生指导教师信息
姓名:
孟国碧
性别:
女
政治面貌:
中国共产党党员
硕导批准时间:
2004.06
指导硕士生总数:
3
已获硕士总数:
0
联系电话:
13710188829
电子信箱:
mengguobi@sina.com或belinda99_meng@yahoo
出生日期:
1969-12-07
最后毕业学校:
厦门大学
职称:
副教授
定职时间:
最高学位:
法学博士
职务:
所属学院:
法学院
专业1: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研究方向1:
宪法学基础理论
专业2:
研究方向2:
人权法
学术及社会兼职:
1.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2.广东省法学会会员3.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研究生教学经历:
主讲2004、2005、2006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课公基础理论(国家主权部分)、专业选修课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研究项目及到位经费:
主持或参与项目1.我国加入《政治权利公约》的法律调整问题研究(参加人),司法部“十五”规划重点项目,2001年12月立项,2005年完成,主要参加者。到位经费:10.44万元;2.高校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模式初探(主持人),广东商学院校级项目,2002年12月立项,2003年12月完成。到位经费:2千元;3.主持第三批新世纪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一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高校双语教学模式研究》,2005年10月立项。到位经费:4千元;4.《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研究——兼及CEPA中的原产地规则及对广东暨珠三角经济发展的影响》,广东商学院校级博士项目,2005年12月立项。到位经费:1万元;5.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研究(05JA82000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权参与者,到位经费2.0万元。
论文及著作:
著作:《经济全球化时代的经济主权研究》(专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论文:共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0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6篇,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编一篇。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有:1.《论我国宜建立海外私人投资双边保证制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1999年第1期全文转载,原发表于《河北法学》1998年第5期。2.《论外资国民待遇的自动享有》,《云南法学》1999年第3期。3.《关于完善我国对外担保制度的几点思考》,《广东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4.《论习惯国际经济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0年第1期全文转载,原发表于《河北法学》1999年第6期。5.《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比较研究》,《国际经济法论丛》第3卷。6.《经济全球化的关键是控制核心经济主权》,《理论探讨》,2000年第5期。7.《发展中国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机制研究》,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金融与保险》2002年第6期全文转载,原发表于《广东商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8.《加入WTO与高校法律人才的培养》,《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9.《新世纪南北双方的经济主权立场前瞻》,《河北法学》,2002年第6期。10.《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主权原则的发展趋势》,《云南法学》,2003年第2期。11.《国有化或征收的权力:挑战与对策》,《广东商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核心观点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3年第5期摘编。12.《高校双语教学存在的几大误区》,《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13.《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的辩证法》,《河北法学》,2004年第5期。14.《原产地规则与我国反规避立法模式选择》,《广东商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外贸经济、国际贸易》2004年第9期全文转载。15.《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模式新探》,《学术前沿》,2004年第6期。16.《国有化或征收及其补偿理论与实践的晚近发展》,《企业家天地》,2005年第1期;17.《国家管理外资准入的权力:晚近发展及启示》,《经济师》,2005年第7期;18.《少数人权利的比较与调适》,《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19.《论BOT方式中政府保证的法律问题》,《河北法学》,2006年第1期。20.《论我国BOT立法:现状、障碍及对策》,《时代法学》第2期;21.《论BOT特许协议的争端解决及其法律适用》,《决策与信息》,2006年第2期;22.《论独立担保项下担保人的风险及其抗辩权》,《广东商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23.《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新论》,《武汉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7年第1期全文转载。24.《欧盟、美国优惠性原产地规则运用的实践及启示——非经济功能的视角》,《河北法学》2006年第8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25.《BOT特许协议法律性质廓清及立法内容架构》,《国际经济法学刊》,2006年9月。
业绩及获奖:
主要业绩:主讲法学课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全院选修课国际商法。自2002年下半年至2006年上半年平均每学年教授306学时,教学效果优良.主讲研究生课程公法基础理论国家主权部分,专业选修课全球化与国家主权.荣获广东商学院2003-2004,2005-2006年度、2006-2007学年度教学优秀奖,6次荣获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学优秀三等奖。在教学中以教书育人作为根本准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被评为广东商学院2002-2003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并被学生评为法学院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研究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5篇,主持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校级教研教改项目5项。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并力求创新,取得了较丰硕的研究成果。主持广东商学院校级博士项目一项,参加司法部“十五”规划重点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一项。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主编《国际商法》教材一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6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一篇核心观点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编;核心期刊10篇。因业绩突出,被选为广东商学院首批全额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于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做访问学者.获奖:1.3次荣获广东商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2.6次荣获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学优秀奖。3.荣获广东商学院2002-2003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