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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4-04-29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2014年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工作,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20名。其中录取非在职人员比例一般不超过50%,录取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具体地区名额分布见下表:
招生单位
硕士计划
小计
内蒙古
重庆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
3
3
2
3
3
3
3
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新需求,结合我院办学定位,我院2014年在职业技术教育学、系统理论两个学科专业下设置2个研究方向,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所在学院
招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培养目标
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学
(040108)
职业教育技术
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教学、科研、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双师型”职教师资和复合应用型人才
计算机科学学院
系统理论(071101)
信息系统工程
培养计算机系统理论基础扎实、实践与教学能力强的高素质“双师型”职教师资和复合型高级应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流程
1.资格审核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下载并填写“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考生登记表”),于2013年10月31日前持以下材料到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户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在校学籍证明,一式一份;
(4)经本人签名的《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在职考生的《考生登记表》需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领取检验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3年10月31日前,持《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到考试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
3.网上报名
凭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2013年10月10日—3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4.现场确认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打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并按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要求,持该报名信息表和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到指定的报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四、考试
1.初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科目详见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院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2.复试
实行“单独划线”的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我院将组织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2014年4月初我院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六、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将在录取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
2.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我院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3.硕士研究生生毕业后,按规定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七、其他
1. 硕士考生报名后(考生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后)须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两份表格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93号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邮编510665)。
2.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院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我院和基础培训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4.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浏览最新消息。
八、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办公楼614)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传    真:020-38256458
联 系 人:庄老师
E-mail  :gsyzb@gdin.edu.cn
2.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专业及代码
研究方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8
职业教育技术
袁老师
常老师
张老师
13380093805
020-38256633
020-38256631
系统理论071101
信息系统工程
张老师
020-38256730
 
 
 
 
 
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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