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3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领域工作不少于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b.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5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以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身份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为各复试项目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300)×40,总成绩计算公式由下列公式化简而来:
100×(初试成绩/500)×60%+100×(复试成绩/300)×40%
(二)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8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 调剂考生考试档案未按时寄达研招办的;
5.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即使已经入学,依教育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准考证下载打印注意事项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办公楼614)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传 真:020-38256458
联 系 人:杨老师
E-mail: gsyzb@gdin.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1.民族学院 齐老师 020-38256629
2.教育学院 张老师 020-38256631
3.文学院 劳老师 020-38257598
4.计算机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0-3825673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www.gdin.edu.cn/
研究生处主页:www4.gdin.edu.cn:8080/yjsc/web/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