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会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教研室、科室:
我校
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具体到科室)
呼吸科、肾内科、消化内科、心内科、皮肤科、神经内科、普外科、神经外科、整形外科、医学影像科、儿科、耳鼻喉科、妇产科、麻醉科复试分数线为310分(英语50分),其他学科复试线为国家线。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
复试小组应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对身份不符和未带《复试记录本》以及下发名单内没有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报到与复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7日 |
8:00-17:30 |
报到 |
旧住院部一楼 |
4月8日 |
8:00-12:00 |
体检 |
侨楼一楼 |
4月8日 |
14:30-15:30 |
理论考试(专业部分) |
东、西阶梯教室 |
15:30-16:20 |
英语考试 |
||
16:20-18:00 |
理论考试(公共部分) |
||
4月9日 |
全天 |
面试 |
各教研室、科室 |
三、组织实施
1、内科学、外科学专业按三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外,其他学科均按二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
2、复试小组由各招生专业有招生指标的研究生导师(包含挂靠在第二临床分会的其他医院相关导师)、本专业所属科室领导和副高职称以上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负责记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我院学科带头人、学位分委员会成员或者高资历导师担任。
四、复试内容
(一)德育表现(5分)
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看法、专业思想,职业道德、终身学习能力,占复试成绩5%。
(二)英语水平(30分)
1、阅读及写作能力(20分):由医院统一组织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理解、翻译和写作能力,考试时间6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20%。
2、听说能力(10分):由各科室面试时组织,可采取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及与复试专家口语交流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占复试成绩10%。
(三)专业知识(65分)
1、公共部分(20分):由教务处统一命题,集中考试,主要考察临床技能、诊断思维等,考试时间90分钟,占复试成绩20%。
2、专业部分(30分):考试科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题型为问答题(不少于5道),采用科室命题,在教室统一集中笔试方式,时间60分钟,占复试成绩30%。
3、专业提问(15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前沿知识的了解程度,采取现场提问,时间不少于10分钟,占复试成绩15%。
(四)科研能力(5分附加分)
对于参加过相关科学研究且具有相关成果表达,需提供发表的论著(以公布的统计源或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考生需现场确认,本人亲为,此项可给予加分。
每名考生单独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笔试时间除外)。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10+复试成绩/2
2、复试成绩中德语表现占5%,英语水平占30%(理论20%、听说10%),专业知识占65%,科研能力5分(附加)。当复试总分超过100分不再加入超出分值,否则计入复试成绩得分。
3、复试小组须在相关栏目内明确填写具体分值。
六、导师确定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过程中应先由考生选择导师,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再由导师选择考生,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需提供书面材料,确定放弃导师调剂。
七、录取
我校将在4月底和5月中旬分别公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方案,最终录取名单约在5月底由教育部和广东省招办审批后公布,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考试违纪、替考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5.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6.不同意专业调剂者;
7.未达公费标准且不同意自费者。
8.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八、几点要求
1、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复试,复试材料齐备,负责人审签规范,完成工作及时。
2、各教研室、科室将复试小组组成(包括组长、成员、秘书)、复试地点和复试安排于4月6日下班前报教务处。
3、各复试小组做好专业课命题及批改工作,完成专业课命题后,根据参加复试人数复印好试卷,由复试小组秘书将专业复试题目于4月8日下午2点前带到考场,集中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并于4月8日当晚批改完毕。
4、已读课程班学生不占今年招生指标,参加复试,不计入总排名,要确定录取与否,确定导师。
5、根据学校要求今年招生计划有50%必须招收为专业型研究生,各专业学科务必严格按照招生分配计划和录取类型录取,确保专业学位招生比例,报考专业型的学生只能录取为专业型研究生,报考科学型的可录取为专业型研究生。
6、按照规定组成复试小组,对于不能单独成立复试小组的学科专业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做好联合复试工作。分委会其他单位导师由科室负责接待和协调。
7、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复试工作,主管领导要加强监管,做好人员、场地的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复试工作参与者的思想教育,严格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8、认真做好专业课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认真做好复试记录,认真做好复试综合评议和打分。各科室于4月9日下班前将所有粘贴好的复试资料(包括复试记录本、专业课试卷)和复试统计表交到教务处。
9、各专业必须按照“学生不换导师换”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入围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有招生指标的导师要确保录取上学生。
(联系人:夏欧东、袁金学,电话:43026,43033)
教务处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序号 |
科室 |
复试小组秘书 |
手机号码 |
1 |
心内科 |
陈安 |
15999972233 |
2 |
消化内科 |
孙涛 |
13711561876 |
3 |
呼吸内科 |
樊慧珍 |
13728008360 |
4 |
肾内科 |
李申恒 |
13632101662 |
5 |
血液内科 |
何颖芝 |
13751857096 |
6 |
肿瘤中心 |
何克菲 |
13538884323 |
7 |
普通外科 |
邵国立 |
13580315381 |
8 |
肝胆一科 |
杨剑 |
13760694012 |
9 |
肝胆二科 |
张志 |
13711274950 |
10 |
骨科 |
曹延林 |
13631380750 |
11 |
泌尿外科 器官移植 |
徐啊白 |
13682250051 |
12 |
神经外科 |
何旭英 |
13688877133 |
13 |
胸心外科 |
张家庆 |
13632354676 |
14 |
整形科 |
黄文博 |
13751875289 |
15 |
麻醉科 |
刘辉 |
13824455002 |
16 |
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 |
岑仲然 |
13560143472 |
17 |
妇产科 |
王颖 |
15915989505 |
18 |
儿科 |
杨丽华 |
13580532469 |
19 |
神经内科 |
刘卉 |
13189091234 |
20 |
皮肤科 |
于磊 |
13580362520 |
21 |
耳鼻喉科 |
陈浩 |
13560350719 |
22 |
眼科 |
钟彦彦 |
13570474832 |
23 |
康复医学 |
刘巍 |
13760619506 |
24 |
影像诊断科 |
梁波 |
13570515240 |
25 |
医学检验科 |
王艳芳 |
13430359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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