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刘超
- 性别:男
- 出生年月:1963年3月
- 专业技术职务:主任法医师;教授
- 专业: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
- 导师层次:博士生导师
- 导师类别:学术型
- 最后学历:2007年7月于南方医科大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专业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 工作单位:广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 办公室电话:020-83348041
- 电子邮件:liuchaogaj@21cn.com
2、病理学
中国刑事技术(法医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广州法医学会理事长
2、LiuC,LiuCH,WangH.Geneticdiversityat15STRlociintwotribalpopulationsinSouthernChina[J],ForensicSciInt.2006,162(1-3):28-32.
3、刘超,陈丽伟,刘长晖等,47个SNPs位点的复合检测方法的建立及其法医学应用[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9,24(4):230-235
2、刘超(副主编)《法医物证学实验指导》见伍新尧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
3、黄代性,杨庆恩,刘超(主译)《DNA证据的解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第1版版.601-655 
2、“脑干损伤病变的定量及应用研究”获2007年度公安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3、“法医学DNA检验试剂的研制及产业化”获200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广州法庭科学实验关键技术研究”(100万、编号2007Z1-E0061)
3、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体病理标本的个体识别研究”(10万、编号2009B030801057)
本人目前可支配总经费:93万
涉及死伤的案事件,生物检材提取检验什么检材、何种区域、何种部位,如何提取,用什么方法检验往往依赖不同操作者的经验,缺乏系统的研究和技术指南。现场生物物证的检出率低下,法庭证据效能被质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于生物信息的现场重建技术如何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必须通过开展DNA检验新技术研究提高现场生物物证,特别是痕量、严重降解、污染生物物证的检出率;另其次是开展生物检材溯源研究,如对不同人种(如白种人、黄种人、黑人),不同群体(如汉、维族、藏族)分布特征进行研究,探索建立检材来源者体貌推断技术;三是拓展亲权鉴定技术应用,建立父系索引查询、母系索引查询,生物检材亲缘关系查询等新技术。
通过DNA甲基化和端粒长度推断个体年龄研究,探索建立检材来源者年龄推断技术;开展生物检材DNA和RNA降解与离体(死亡)时间相关性研究,建立检材离体(死亡)时间推断技术;开展用激光切割、单细胞扩增、小体系扩增、SNP技术、基因芯片技术等实现对疑难检材的分型检验,有效推断检材来源等是课题组关注的重点。
二、疑难案事件死因鉴定
在法医实际工作中,死亡原因鉴定是核心问题及关键环节,对案事件定性及处置起决定性作用。死因不明的案件极易引起争议,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或者误读鉴定结果,引发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甚至酿成冤假错案。
心脏性猝死及脑干损伤是本课题组研究的重点。采用电镜对心肌进行超微结构分析,SNaPshot、HRM等技术对编码离子通道蛋白基因的单核苷酸多态性和突变进行筛查,蛋白组学技术对心脏性猝死相关差异蛋白的鉴定及其靶标分子的建立,代谢组学技术分析心脏性猝死相关蛋白代谢物、脂质代谢产物、糖代谢产物等代谢组学指标的变化,并研究结构蛋白异常和相关基因突变对心脏功能的影响,从蛋白和基因水平综合探讨心脏性猝死的死亡机制,建立不明原因的法医病理学诊断标准和技术方法。运用损伤力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的先进理论与研究手段,全面研究原发性、继发性脑干损伤的损伤机制、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变化过程以及神经生物学改变规律,并通过脑干各部位的精确定位研究阐明脑干不同功能区受到损伤后与死亡的关系,对脑干损伤致死作定位、定量研究,进一步提高脑干损伤致死的法医学鉴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