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现将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10月13日(周五)上午8:30-9:00
2.地点:研究生综合楼125室
3.携带资料如下: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英语等级证书,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交予我院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基层招生单位以备学校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复试
1.笔试
时间:2017年10月13日(周五)上午9:30-11:30
地点:研究生综合楼116室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2.面试
时间:2016年10月13日(周五)下午15:00-17:30
候考室:研究生综合楼116室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 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
三、体检
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考生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并邮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需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全胸正位片(DR)和心电图彩超(肝、胆、胰、脾、双肾)。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乐老师 0592-2578126
王老师 0592-2578369 MPAcc@xnai.edu.cn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125,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