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有关要求,经初试、复试考核,确定我院2023年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志愿),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3日。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公示,不再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反映,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592-2578369,2578135,邮箱:XNAIyz@xn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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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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