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法律硕士教育是一种专业学位教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在职法律硕士教育主要以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人士为培养对 象,学习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同时重视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法律硕士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体现高 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的特点,必修课主要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国际法等。厦门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培养设置四个法务方向:司法法务方 向、政务法务方向、商务法务方向和知识产权法务方向,由学员根据工作性质及专业兴趣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法务方向。
厦门大学法学院自1998年以来开展法律硕士教育,拥有强大的教学科研实力和雄厚的师资基础,已经培养了一千多名高层次在职法律专业人才。厦门大学法学院 现有一个国家重点学科和四个福建省重点学科,拥有法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在2004年、2008年和2012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 开展的全国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院在全国六百余所法律院系中三次名列前10名。法律硕士课程教学主要由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骨干教师承担,同时聘 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承担部分实务性课程的教学任务,优秀的教学质量广受社会好评。
专业学位代码:035100;计划招生人数为100人。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完成。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一并提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注:复试时提交的资格审查表必须为网报系统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照片为电子照片),请考生妥善保存原件。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盖章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
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
复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和法学专业综合考试。
复试参考书目:政治理论:《中国道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经典文献回眸》(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10月版);
法学专业综合考试:《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复试时间:待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公布后确定。
四、上课地点及形式
采用半脱产方式学习,每年分2个学期,每位学员要求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五、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及学制
5.4万/全程三年(不含住宿费、教材费),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学费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每年1.8万。
六、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具体时间安排
1.厦门大学研究生院(http://zsnet.xmu.edu.cn)于6月中下旬公布厦门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 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于10月15日后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5.考生于10月25日参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七、报名考试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61005
联系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网址:kszx.xmu.edu.cn
2、招生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61005
联系电话:0592-2180257/2186259
传真:0592-2094971 网址:yjsy.xmu.edu.cn
3、所在院系联系方式单位:
厦门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361005
联系电话:0592-2186991
传真:0592-2186154
网址:http://law.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