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厦门大学 /2014-04-15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生源,为今后培养博士研究生贮备人才,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针对目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目的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因此,复试主要是结合专业及研究方向(领域)的要求,对应试者所掌握的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科研素质的考核。其目的是进一步考核应试者的全面素质,为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党政领导、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各硕士点负责人;其中,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专业的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含考生所报的导师,不含秘书),并设立组长1名,且其中1人应外语口语较好,或安排专人负责外语口语的考核。参加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不得由所报硕士生导师单独一人进行。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成立院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五、复试人员的确定

复试人员包括:取得复试资格的统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选拔考核合格的推免生(推免期间已复试过的且学院同意不再复试的可免,去年保留录取资格的支教推免生可免),各类考生同一标准,公平竞争。

六、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审查:

(一)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b.xmu.edu.cn下载);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三)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四)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五)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六)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七)考生自述(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八)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

(九)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科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说明: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复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以面试为主。笔试有试题,面试有提纲。

(二)复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外语,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的表达和听力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八、复试要求

(一)学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建立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指标体系,并按不同专业分别进行差额复试;

(二)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外语口语交流应不少于5分钟;分钟,其中

(三)复试考核小组应当场给出考生的复试成绩和评语,且复试结果要有明确意见;

(四)有亲属参加复试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回避;

(五)各复试考核小组必须配备专门的人员做好复试记录和录音。复试完毕后,复试试题、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本应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九、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外语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和专业素质及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外语成绩所占比例为20%(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占10%、专业英语笔试10%),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所占比例为40%,专业素质及能力成绩所占比例为40%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考核小组的5位(或5位以上)成员当场对考生的面试进行独立评分,5位(或5位以上)成员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将复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乘以权重后相加,最后得出的总分即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50%

十、复试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的可免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一、复试成绩的处理

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且不能参加调剂专业的第二次复试。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应及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十二、录取

(一)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录取时按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凡有经济来源的在职考生,应录取为委培生,且无奖学金;

(三)研究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备案。

十三、同等学力考生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试不少于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的录取同应届生方式一致。

十四、调剂录取

(一)在专业上线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录取。校内调剂必须符合我校相关学科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院的必须同时达到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且从校外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毕业和报考的学校都必须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直属的75所重点院校;

(二)优先在相近专业间调剂,调剂只能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最好要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三)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四)单考生不能调剂;

(五)调剂生须经导师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六)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十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14日前,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产生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报校招生办审批后在学院网上进行公布;

(二)3月25日上午9:00至上午11:30,考生到学院报到,联系具体复试事宜并接受资格审查;同时要交30元复试费。

(三)3月25日下午专业英语笔试,3月26日至3月27 日,学院各专业     面试;

(四)3月31日前,完成复试工作,期间考生体检。复试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招生办。

(五)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

十六、其它说明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电话或直接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疑议或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2185360。

本方案中的规定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相关话题/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