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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通知

厦门大学 /2014-04-14

 

2014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4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  若干名

二、申请调剂对象:

1.法律硕士(非法学)

    (1)原报考范围:法律硕士(非法学)

(2)凡参加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且达到法律硕士(非法学)国家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从校外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毕业院校原则上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或五所专门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三、调剂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内容:按照获接受调剂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1、法律硕士(非法学)        

符合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4年3月27日11:00之前以下列方式送交本院研究生秘书:

 传真:0592-2182729

 电邮:1832450138@qq.com

 寄送地址:厦门大学法学院B133室

 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具体复试办法和招生简章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和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网站。

六、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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