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非法学)
人数:若干名
2.法学硕士
人数:若干名
二、申请调剂对象:
1.法律硕士(非法学)
(1)校外调剂
(2)原报考范围:法律硕士(非法学);
(3)凡参加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且达到国家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2.法学硕士
(1)校外调剂
(2)原报考范围:法学硕士;
(3)凡参加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且达到国家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从校外申请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3、调剂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程序:
(1)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2年3月28日11:30之前以下列方式送交本院林老师:
电邮:linshaoting@xmu.edu.cn (以林老师回邮为准;前段时间已发送过调剂申请表并收到林老师回邮的,请勿重复发送)
(2)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9日-4月5日之间。
(3)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2729。
具体复试办法和招生简章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和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网站。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201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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