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一)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请见下表。进入我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是初试分数达到下列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
类别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硕士研究生(外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总分满分400分) |
30 |
60 |
60 |
180 |
博士研究生 (各科满分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
30 |
50 |
50 |
150 |
(二)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方法
面试: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三、报到和复试安排
(一)报到
1.报到时间:6月 6日上午8:00
2.报到地点:厦门大学法学院C217室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件(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在学证明)及复印件;
注:持在学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录取者,须在8月1日前将学位证书扫描件邮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并同时传真至(+86 592 2180256),我校将在收到学生学位证书后向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若遇特殊情况请联系我办。
(3)体检表:可复试时在厦大医院检查,也可在复试后补交;如近期(六个月内)已在厦门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者,可直接提交有效体检表。
(4)博士考生须提交本人已公开的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已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等,且指明其中的代表作一篇,并提交能证明自己科研素质及能力的其他材料(请列一份清单);考生须提交一份研究计划,内容包括: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研究什么问题,基本的研究内容,字数不超过3000字。(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6月4日前电子版发送至linshaoting@xmu.edu.cn)
(二)复试
6月6日上午8:30开始专业面试,地点法学院C219。
(三)联系人
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2729;电子邮件:linshaoting@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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