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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厦门大学 /2014-04-14

 

各位考生:
现将2013年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13年博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外语
业务课 1
业务课 2
总分
60
60
60
200

二、考生体检按学校规定可在复试期间在厦门大学医院进行,也可选择随后在符合规定的当地医院进行,具体以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相关通知为准;
三、复试分数比例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各部分比例如下:
 
专业笔试(30%)
英语听说水平(10%)
科研创新能力(30%)
综合素质(30%)
四、报到、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5月7日(周二)8:00-9:00
地点:成枫楼(嘉庚二号楼)507-1
2、复试安排:
1)笔试时间:5月7日(周二)14:30-17:30
地点:成枫楼(嘉庚二号楼)513
要求:只允许携带有简单计算功能的计算器,手机关机
2)面试时间:5月7日(周二)9:00
   地点:成枫楼(嘉庚二号楼)502
请各位考生妥当安排行程,准时报到和参加复试。请看到本通知的考生第一时间回邮件至:ifas@xmu.edu.cn
回邮时,请告知你的姓名、报考专业、是否参加复试等信息。以避免遗漏和减少工作量。
五.录取工作: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 );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 );获取境外学位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2 、我校 2013 年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等除外)。在职考生如以社会考生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根据我校寄发的预录取通知,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全日制学习,我校方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奖学金确定原则:
1. 我校从 2010 级起调整了博士奖学金的等级并提高了奖学金的金额。具体为:特等奖学金 3.2 万元 / 年,全程 9.6 万元(不滚动);一等奖学金 3.2 万元 / 年;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 / 年。各等级奖学金比例为:特等奖学金 10% ,一等奖学金 20% ,二等奖学金 70% ( 奖学金比例按享受奖学金的博士生人数计算)。
2. 被录取为定向类别和委培类别的考生(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不享受奖学金。
 
研究生秘书:谢颖
联系电话:218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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