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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200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厦门大学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高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化学化工学院的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注:若申请我校化学化工学院的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请另行查阅〈厦门大学2004年化学化工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厦门大学200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请点击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下载申请表格,用A4纸打印);

    2.所在高校2位导师(副教授以上或相当的职称)的推荐信;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上网下载有关表格,于2003年9月25日前将需提供的材料寄达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申请专业请参照厦门大学200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经研招办初审合格的材料转到各学院,由各院部统一时间组织复试(复试时间不得超过10月15日),参加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由各院系通知学生本人。各院系应于10月17日前将拟同意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名单报研招办审核。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发接收函。

    4、外校推荐免试生须取得原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报名点办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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