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19] 15 号
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二、普通招考方式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2019年博士生的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经研究,确定我校普通招考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外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科、门类 |
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类别成绩要求 |
理、工类 |
成绩≥ 45分 |
法学类 |
成绩≥ 50分 |
采取普通招考方式的各学部、各有关学院均执行学校以上基本要求,不再另行确定更高的外语成绩要求;考生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指业务课的单科和两科之和的成绩要求)由相关学部研究确定。考生进入复试业务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应于5月10日前报送校研招办备案。
三、各学部招生计划
学校按四个学部下达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各学部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学部内学院学科专业点情况、指导力量、生源质量、科研项目情况,重点向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研究基地、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重点实验室以及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倾斜,研究确定有关学院(或专业)2019年博士生招生指标,并于5月10日前报送校研招办备案。
各学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如下:
学部 |
招生计划数 |
包含的招生学院(单位) |
工程学部 |
32 |
电气学院 |
机械学院 |
||
土木学院 |
||
理工学部 |
92(含海西联培2个) |
化学学院 |
石油化工学院 |
||
材料学院 |
||
数理与信息科学学部 |
34 |
物信学院 |
离散数学研究中心 |
||
数计学院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
31(含少干计划3个)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法学院 |
学院在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应遵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文件执行,对于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须限制其博士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专项专用,不能挪移。
四、申请考核制考生材料审查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报名条件,认真审查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按学院制定的选拔工作方案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报研招办后对外公布。
五、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按《福州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福大研[2015]24号)和《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8]43号)精神执行。复试笔试工作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复试笔试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开展;面试工作须严格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开展;保密工作等其他相关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福大研〔2011〕74号~76号)的要求执行。各学院应于5月15日前分类制订复试方案,报送研招办审查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应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工作可在复试方案公布一周后开始,最迟应于5月29日前完成,各有关学院自行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时间,并及时通知复试考生。
六、各有关学院要根据复试情况和学校有关招收博士生的文件精神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于5月31日前报送研招办。合格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院,可将符合要求的考生标明候补顺序后作为拟录取候补人选,一并报送校研招办。
七、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外,我校2019年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校相应学院,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各学院于6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考生调档情况,研招办将进行抽查。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各有关学院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各有关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也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体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后进行,候补录取考生的体检另行通知。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