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大学校纪校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二)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华友好,境外无犯罪记录。
(三)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及入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四)应具有一定的汉语水平,一般应获得汉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HSK6)。有条件的学院可开设全英文授课的研究生专业,授课语言可为英语。对于专业课英文授课的学生,英语要求托福85分以上或新雅思6.5分且应获得汉语水平3级水平证书以上(HSK3以上)。
高等教育阶段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人,由毕业大学出具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人,可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以上两种情况应有汉语基础水平,获得汉语水平3级水平证书以上(HSK3以上)。
(五)学历与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须为境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境内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位学历须获得中国政府承认,应届毕业生须附所在大学留学生管理部门出具预毕业证明;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附所在国或地区的公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2、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的,须为境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境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学历须获得中国政府承认,应届毕业生须附所在大学留学生管理部门出具预毕业证明;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附所在国或地区的公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二、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
(一)报考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见附件的招生目录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若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需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时间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地址(正式报名以纸质版为准,邮件、传真、电话报名无效)
1、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赵新、郑小羽
电话:0086-591-22865239
传真:0086-591-22865232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校友楼207室(邮编:350116)
2、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086-591)22865507,传真:(0086-591)22865504
电子邮件:jyfzone@163.com
(三)申请入学基本材料
1、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与奖学金申请表,请至以下网页下载:http://oce.fzu.edu.cn/html/gjxs/zsxx/2019/04/17/5be05402-d673-43e3-9b4d-aca565fad1f0.html
2、本人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应至2019年10月30日以后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白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相片背面需注明姓名)
4、经公证后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硕士生需由所在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提供预毕业证明)
5、经公证后的学习成绩单
6、申请硕士、博士者,应提供相关专业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7、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英文水平证明文件
8、申请人个人陈述一篇,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字数不少于1000字,内容应包括:
本人相关学习或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等;科研能力及其它能力说明;如申请博士学位者,还需提交硕士论文研究工作总结(重点描述工作创新之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防线和研究设想;申请者可列出1至2位意向报考的主导师。
9、有工作经历者,应提供完整的工作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成果等。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请自行下载:http://oce.fzu.edu.cn/html/gjxs/zsxx/2017/03/03/de9599cb-e50b-46c4-bb3e-e11ee253ab01.html
11、其他获奖、成果证明文件
如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www.csc.edu.cn/Laihua/)进行网上报名及查询。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信息可参考:http://oce.fzu.edu.cn/html/gjxs/zsxx/2017/03/06/6b350ed3-c0bb-4860-a208-4ad02ae5f378.html
★说明:
1.申请材料纸张请统一用A4复印纸;
2.请一次性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列);
3.报名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
4.考生需在复印件上签名,以示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5.以上材料中如有非英文的外文文件,需提供公证后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四、申请资格审核与录取
(一)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将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及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者不具有申请资格),并将初审合格材料转研究生院研招办,由研招办组织学院安排学术能力审查。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等,理工科专业复试应考察大学数学、大学物理知识掌握情况。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情况决定,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三)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送至研招办审核。研招办根据学院意见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学校外事管理部门根据研招办录取名单办理签证报批手续,并制作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报到与注册
被录取的外国研究生应持学生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具体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中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体检报告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查验者或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因怀孕或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学习的,原则应给予休学或退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方式提前向我校请假,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具体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七、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20000元/学年(人民币),艺术类30000元/学年(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25000元/学年(人民币)。
学费按学制分学年收取。
八、学位
对修满规定研究生课程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外国研究生,可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福州大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