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环境科学专业代码:083001
专业简介
环境科学是以人类-环境系统为其特定的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环境在人类活动强烈干预下所发生的变化和为了保持这个系统的稳定性所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在宏观上研究人类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在微观上研究环境中的物质,尤其是人类活动排放的污染物在有机体内迁移、转化和积累的过程及其运动规律,探索其对生命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等。因此,环境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不仅牵涉到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科学的许多部门,而且还涉及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社会科学方面,需要充分运用地学、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医学、工程学、数学、计算科学以及社会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具备高度的环境意识和二十一世纪环境保护事业赋予的责任感,在“知识”、“能力”、“做人”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能够为新世纪我国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的环境保护专门人才。掌握一门外国语。
3、具备环境科学方面扎实的基础知识及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技能和能力;熟悉和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进程和学术动态;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相关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素质。
二、研究方向
1、区域与流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2、环境化学
3、固体废物管理
4、大气污染控制
5、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的硕士生,其培养年限为两年半。在学期间,硕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半,用于从事论文工作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一年。
在职硕士生的培养年限相应延长一年。其中课程学习为一年半至两年,从事论文工作时间为一年半。在职硕士生一般不提前毕业。
四、培养方式
为保证培养质量,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硕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与相关研究组的群体优势,以及硕士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强化基础理论学习、拓宽知识面的同时,着重培养硕士生的科研能力与独立工作的能力。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生课程实行学分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必须累计修满30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程至少19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具体要求见学院有关规定),其余为非学位课程学分。实践环节120学时2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位课程经考试及格(60分以上),非学位课程经考试或考查及格(60分以上)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使其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硕士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用于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论文工作中的每一环节(论文选题报告、论文计划、论文评审和答辩等)应齐全。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对研究课题有新见解。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专业:环境科学
课程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 时 | 学 分 | 开课 学期 | 可选或 必修 |
学 位 课 | 0000801 | 自然辩证法 | 54 | 2 | 1 | 必修 |
0000802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0 | 1 | 2 | 必修 | |
0000811 | 英语(一) | 90 | 2 | 1 | 必修 | |
0000812 | 英语(二) | 90 | 2 | 2 | 必修 | |
0604881 | 专业英语 | 36 | 1 | 2 | 必修 | |
0000825 | 统计分析方法 | 60 | 3 | 1 | 必修 | |
0000841 | 现代分析测试技术 | 54 | 3 | 1 | 必修 | |
0601811 | 高等环境化学 | 40 | 2 | 1 | 必修 | |
0604804 | 环境工程学原理 | 60 | 3 | 1 | 必修 | |
非 学 位 课 | 0601802 | 水污染控制技术及原理 | 60 | 3 | 2 | 可选 |
0604825 | (流域)环境管理与规划 | 60 | 3 | 2 | 可选 | |
0604805 | 流域水质模型 | 40 | 2 | 3 | 可选 | |
0604806 | 大气环境化学 | 40 | 2 | 3 | 可选 | |
0604808 | 环境经济学 | 40 | 2 | 3 | 可选 | |
0601817 | 环境生物修复技术 | 40 | 2 | 2 | 可选 | |
学术活动 | 0604883 | 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 20 | 1 | 必修 | |
实践环节 | 0604885 | 实践环节(含本科生学生管理工作、工程实践、社会调查、助教、实习指导等) | 120 | 2 | 必修 |
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学位(学术)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2009年5月20 日2009年 5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