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人才培养项目
2018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方案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8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方案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考生利益。
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闽南文化研究院从学科方向专家组成员中抽选5-7名专家,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复试方式、大纲和方法,并加强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相关工作
1.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完成,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及一张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三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④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复试方式:采用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
3.复试内容
①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按各研究方向,设置题目,由考生抽答两道题目。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
②专业测试成绩等于各位面试教师评分之和除以面试教师数(即取平均分)。
③外语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占复试总成绩的20%。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4.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和外语测试成绩之和,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6.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2日下午15:00
地点:分方向进行,以当天通知为准。
四、录取工作通过严格把关,以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入学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