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所组织人事处及外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按照博士申请-考核制考核相关规定,经形式审核、学术审核及综合考核(含外语及专业水平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导师评价)等程序,现将考生复试总成绩及排名公布如下:
备注:
1、按照《博士申请-考核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每年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数10%,故报考定向(在职)考生将按复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获得拟录取资格,直至名额满为止。
2、结合导师对各类考生(定向生、非定向生及硕博连读生)招生意向及招生指标数量确定拟录取名单。
福建物构所研究生部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