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的具体情况,制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客观评价。
2. 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3)、三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委培协议书》;(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政审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本系专业复试的要求,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并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方式、内容与成绩计算
1. 复试方式:面试
3. 同等学历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试卷每门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内容:主要有中学历史教育理论、中学历史课程改革等。参考书目:《历史教育学》叶小兵、姬秉新、李稚勇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历史教学论》(第二版)赵克礼主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数,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复试拟录取工作
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录取与否,以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录取顺序是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生源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面试时间将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及具体安排待考生报到后再另行通知。
历史与社会学系
2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