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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闽南师范大学 /2014-05-05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文件

研工〔2013〕09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并激发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决定评选2012-2013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选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管理科,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2011、2012级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者除外。

二、评选指标

为了提高评审质量,本学年度三好研究生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数的15%;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数的20%(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20%、30%、50%)。按四舍五入折算具体名额,具体如下:

推荐单位

11、12级

研究生在校生数

优秀研究生干部(15%)

折算名额

三好研究生(10%)

折算名额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0%)

折算名额

(一、二、三等奖分额)

文学院

73

10.95

11

7.3

7

14.6

15(3、5、7)

数学与统计学院

37

5.55

6

3.7

4

7.4

7(1、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43

6.45

7

4.3

4

8.6

9(2、3、4)

闽南文化研究院

4

0.6

1

0.4

0

0.8

1(0、0、1)

教育系

68

10.2

10

6.8

7

13.6

14(3、4、7)

化学系

30

4.5

5

3

3

6

6(1、2、3)

计算机系

9

1.35

1

0.9

1

1.8

2(0、1、1)

粒计算重点实验室

9

1.35

1

0.9

1

1.8

2(0、1、1)

外语系

77

11.55

12

7.7

8

15.4

15(3、5、7)

体育学院

4

0.6

1

0.4

0-1

0.8

1(0、0、1)

生物系

3

0.45

0-1

0.3

0-1

0.6

1(0、0、1)

历史系

8

1.2

1

0.8

1

1.6

2(0、1、1)

艺术系

1

0.15

0-1

0.1

0-1

0.2

0-1

总计

366

56-58

36-39

75-76

                 

三、申请基本条件

1、“三好研究生”申请者,本学年专业学位课程每门成绩不低于75分(含),且其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含)。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必须达到:①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漳州师范学院(或闽南师范大学,下同),在有CN号或ISSN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含)以上;②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单位为漳州师范学院,文科必须在国家一级刊物以上发表1篇论文以上(含录用),理工科必须在SCI二区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以上(含录用)。

2、“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需担任院、系研究生会部长级干部(或班长、团支书)一年以上,且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基础好。

3、“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本学年专业学位课程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含),且其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含),外语成绩(即:外国语公共学位课程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中:

⑴ 一等奖学金申请者还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必须达到:a. 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漳州师范学院,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目录内或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本科大学学报以上刊物发表(含录用)1篇(含)论文以上;b.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单位为漳州师范学院,文科必须在国家一级刊物以上发表1篇论文以上(含录用),理工科必须在SCI二区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以上(含录用)。②本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位列同年级前50%。

⑵ 提交的学术论文期限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成果鉴定以学校科研处颁发的文件为准。“录用论文”须提交原件证明,并经导师或分管领导签章。录用论文去年已参评过的,今年不能重复参评(请各院系严格审核)。

⑶ 凡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①受到党纪、团纪或行政处分者;

②有一门学位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③未正常履行日常请假或开学注册手续者;

④考试舞弊者。

四、考评内容

1、三好研究生:按“德、能、学、研”四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由各培养单位参照“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的指标体系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其中:

(1)德(25%):考察学生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学习态度、品德修养、劳动时间等五个方面内容。

(2)能(25%):考察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指挥、决策、组织、协调、沟通等方面能力。

(3)学(25%):学业成绩。原则上参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中有关规定执行。

(4)研(25%):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参加各项学术活动的积极性。

2、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德、能、勤、绩、学”五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由各培养单位参照“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综合考评表”的指标体系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其中:

(1)德(20%):考察干部对本职工作的情意态度、人格心理健康以及思想道德品质。

(2)能(30%):考察干部所负责工作的管理水平,以及指挥、决策、组织、协调、沟通等方面能力。

(3)勤(10%):考察干部在研究生会管理工作中日常规范、遵守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运转效率。

(4)绩(25%):考察干部所负责部门的具体工作特色和成效,突出业绩和实际贡献。

(5)学(15%):考察干部的学业成绩。原则上参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中有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按“德、能、学、研”四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由各培养单位参照“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评表”的指标体系要求,制订实施细则。其中:

(1)德(20%):考察学生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学习态度、品德修养、劳动时间等五个方面内容。

(2)能(10%):考察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指挥、决策、组织、协调、沟通等方面能力。

(3)学(35%):学业成绩。原则上参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中有关规定执行。

(4)研(35%):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参加各项学术活动的积极性。

五、评选程序

1、2013年10月29日-11月8日,各培养单位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单位具体评选实施细则,并于11月1日中午下班前提交本单位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盖章后)至研究生处管理科备案。

2、11月9日-11日,各培养单位公示推荐参评的候选人名单。

3、11月12日,各培养单位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校党委研工部管理科。

4、11月13日,研工部复核候选人基本材料,召集各培养单位考评小组组长,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确定“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单。

5、11月14日-11月16日,研究生工作部(处)在网站上公示三天。

六、提交材料

1、《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考评表》、《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考评表》和《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考评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1.2.3);

2、《闽南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表》、《闽南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见附件4.5);

3、《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审批表》和《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和《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各一式三份)(见附件6.7.8);

4、2012-2013学年所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式一份);

5、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科研论文抽印后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装订),附上导师或分管领导签章证明。

七、几点说明

1、各培养单位应建立由院系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领导、研究生导师、团委书记(或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组织和开展推荐和评选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按照“考评内容”制订实施考评细则,严格评审和推荐指标,本着宁缺勿滥原则,切实推选符合《意见》、《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的候选人。其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在控制规定的总额内,等级分额原则上由各培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调整办法,。

3、考虑到《意见》和《办法》操作的可行性,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不再作为参评“三好研究生”的必要条件;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将作为今后“省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人选。

4、艺术系、生物系、体育学院研究生人数较少,申报者若符合参评条件,并经系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并由本次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可否授予荣誉奖项。

5、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但可参评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考评表》;

2、《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考评表》;

3、《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考评表》;

4、《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表》;

5、《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6、《闽南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审批表》;

7、《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

8、《闽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闽南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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