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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光电学院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4-28

 

 光电学院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基本要求: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

二、复试成绩权重为50%:各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50%)。

复试成绩与方式: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由笔试(45分)和面试(55分)组成。

笔试:各专业知识(45分)

面试:(1)外语听说能力(15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须合格。

五、各专业复试参考书与初试考试科目参考书一致。

六、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拟定201443日(周四)下午,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

七、申诉渠道:光电学院分党委zhrr@fjnu.edu.cn,  0591-22868139,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光电学院。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录取办法执行http://yjsy.fjnu.edu.cn/info-2617.aspx

 

附:拟招生专业及人数

拟招生人数

科学与技术教育

3

光学工程专业学位

20

光学

10

无线电物理

2

光学工程

14

物理电子学

2

通信与信息系统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4

生物医学工程

4

总数

73

 

 

相关咨询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林老师,0591-83465213, poet_graduate@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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