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201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基本要求: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
二、复试成绩权重为50%:各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50%)。
三、复试成绩与方式: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由笔试(45分)和面试(55分)组成。
笔试:各专业知识(45分)
面试:(1)外语听说能力(15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须合格。
五、各专业复试参考书与初试考试科目参考书一致。
六、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拟定2014年4月3日(周四)下午,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
七、申诉渠道:光电学院分党委, zhrr@fjnu.edu.cn, 0591-22868139,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光电学院。
八、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录取办法执行http://yjsy.fjnu.edu.cn/info-2617.aspx
附:拟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 业 |
拟招生人数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3 |
光学工程专业学位 |
20 |
光学 |
10 |
无线电物理 |
2 |
光学工程 |
14 |
物理电子学 |
2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1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总数 |
73 |
相关咨询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林老师,0591-83465213, poet_graduate@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