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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各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4-27

 

 2014年音乐学院各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与时间安排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体检时间

音乐学院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12日上午8:00,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到旗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二、拟招生计划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推免生除外):

拟招收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术型)研究生12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音乐)11人,课程与教学论硕士1人。

 

三、复试比例与人数

1、复试比例

差额复试。

我院音乐与舞蹈学硕士、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音乐)研究生均按招生数(推免生除外)的1:1.2的比例参加复试,课程与教学论硕士(推免生除外)按招生数的1:2的比例参加复试。

2、复试人数:

1)音乐与舞蹈学专业:该专业不接受破格和调剂,其中,音乐学专业复试人数为10人,舞蹈学专业复试人数为3人。

2)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音乐):参加复试人数为13人(包括:一志愿初试上线的考生5人,拟破格调剂考生8人)。

3)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为2人(拟调剂考生2人)。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语听说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1、报考音乐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需加试演唱或演奏一首曲目。

2、报考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音乐)、音乐学演唱或演奏方向的考生需演唱或演奏与报考专业相符的曲目两首。

3、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需表演舞蹈剧目一个(3分钟以内)。

4、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

(1)口试: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有关作曲专业基础知识的问题。

(2)器乐曲写作:根据考题中所提供的动机,发展成一首单三部曲式的钢琴独奏曲(或器乐独奏曲,需配置钢琴伴奏)。

(3)艺术歌曲写作:根据考题中所提供的歌词(一般为起承转合四句),写作一首

声乐作品,需配置钢琴伴奏。

注意:作曲方向考生报到时需交两部音乐作品:一首艺术歌曲(需配置钢琴伴奏);一首器乐作品(形式不限,需用五线谱)。

 

(备注:以上各方向考生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演唱的曲目段落或全曲。按教育部规定,报考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毕业时除了要符合学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外,还要开一场个人独唱、独奏或作品音乐会方可毕业。)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为10分,面试和演唱、演奏部分为90分。

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Í60%+复试成绩Í40%,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规定,以下情形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六、复试时间安排:

1、音乐学专业(学术型)、课程与教学论共12人

2014年4月16日上午8:30-11:00(复试地点: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2、舞蹈学专业3人:

2014年4月16日上午11:00-11:30(复试地点:音乐学院舞蹈教室)

3、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共13人:

2014年4月16日下午1:00-4:00 (复试地点: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注:所有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名)供查验: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政审表》、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政审表》、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历生:二代身份证、专科学历证书(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证)、《政审表》、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生的还须提供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承担;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齐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七、复试名单:

1、一志愿上线与破格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

研究方向

初试各科成绩

总分

备注

政治理论

英语一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103944210121799

胡洋乐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音乐学

70

56

118

135

379

 

103944210121804

吴丽丽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音乐学

69

52

116

136

373

 

103944210121812

魏柳成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音乐学

62

52

111

141

366

 

103944210121870

张莹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教育学

70

53

101

132

356

 

103944210121877

周宇航

音乐与舞蹈学

声乐艺术及其教育

72

59

101

120

352

 

103944210121841

陈星昌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教育学

66

54

109

118

347

 

103944210121820

林怡俐

音乐与舞蹈学

钢琴艺术及其教育

57

36

119

133

345

 

103944210121887

刘丹丹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音乐学

64

39

109

131

343

 

103944210121873

何文丽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音乐学

68

48

97

124

337

 

103944210121869

陈亮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教育学

59

42

111

115

327

 

103944210121912

王颖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舞蹈学与舞蹈教育

65

61

123

142

391

 

103944210121892

朱诗雅

音乐与舞蹈学

舞蹈教育训练学与舞蹈史

57

53

91

131

332

 

103944210121905

谢凯露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舞蹈学与舞蹈教育

54

37

105

129

325

 

103944210121945

甘潇婷

音乐

声乐表演艺术

66

63

117

122

368

 

103944210121953

蔡政

音乐

钢琴艺术

54

49

116

141

360

 

103944210121951

郭陈旖

音乐

声乐表演艺术

52

39

121

137

349

 

103944210121937

元思佳

音乐

钢琴艺术

50

55

92

129

326

 

103944210121928

傅晓琴

音乐

声乐表演艺术

65

48

97

115

325

 

103944210121938

段小月

音乐

钢琴艺术

56

40

106

119

321

拟破格

2、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同意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需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签名)供查验:

  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4本科毕业证(应届生为学生证);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6个人简历;7获奖证书;8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

 

提示:考生请于4月15日下午2:00-5:30到音乐学院办公室209报到,抽取考试顺序号。

投诉电话:校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音乐学院:0591-22868068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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