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复试办法和时间安排的通知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师大研师大研〔2013〕60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琵琶、作曲、小提琴、大提琴与室内乐、舞蹈编导方向的学生。
现将有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办法通知如下: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由我院组织,采取面试的方式。
一、口试:了解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综合素质、专业思想等
二、专业技能面试内容、要求:满分100分。
(一)声乐方向:
招收两种唱法学生: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1、演唱:每人演唱二首声乐作品,自备钢琴伴奏。
美声唱法:①歌剧大、中型乐曲一首 ②艺术歌曲一首
民族唱法:①歌剧大、中型乐曲一首 ②民歌一首
2、新歌视唱一首。
(二)钢琴方向:每人必须弹奏2首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练习曲一首(指定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或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德彪西、斯克里亚宾的技巧性练习曲)。
(2)乐曲一首(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
要求:演奏时全部背谱。
(三)琵琶方向:每人必须演奏2首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任选一首传统乐曲。
2、任选一首大型现代创作乐曲。
(四)作曲方向:报到时考生还须交两部音乐作品:一首艺术歌曲(附钢琴伴奏);一首器乐作品(形式不限,须用五线谱)。
1、口试: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有关作曲专业基础知识的问题。
2、器乐曲写作:根据考题所提供的动机,发展成一首单三部曲式的钢琴独奏曲(或小提琴、长笛独奏曲,但须附钢琴伴奏)。
3、艺术歌曲写作:根据考题所提供的歌词(一般为起承转合四句),写作一首声乐作品(须附钢琴伴奏)。
(五)大提琴与室内乐方向:每人必须演奏2首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大提琴高级练习曲一首。
2、任选大提琴独奏曲或协奏曲一首。
(六)古筝方向: 每人必须演奏2首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任选一首传统乐曲。
2、任选一首现代创作乐曲。
(七)小提琴方向:每人必须演奏2首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大顿特或帕格尼尼的随想曲一首。
2、任选一首大型协奏曲中的第一乐章。
(八)舞蹈编导方向:每人必须表演2个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自编一个舞蹈作品。
2、任选一个舞蹈剧目。
备注:以上各方向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演唱、表演部分或全部曲目、作品。
三、专业方向及招生导师情况:
1、声乐 :林立君教授、严凤教授、郑晖教授、孙砾歌唱家(兼职教授)、林希教授、
潘达教授、王小宁副教授、陈俊玲副教授、臧欢副教授、廖赐麟副教授
2、钢琴 :洪奕哲教授、李彬副教授、张丹宁副教授、叶佳亮副教授、廖红宇副教授、
魏炜副教授
3、琵琶:孙丽伟教授
4、作曲 :李向京教授、涂致洁副教授、许琛副教授
5、大提琴及室内乐方向:林忠东副教授
6、古筝方向:许冰副教授
7、二胡:黄忠钊教授
8、小提琴:陈习副教授
9、舞蹈编导方向:黄明珠教授、陈雯教授、习英副教授
四、考生报到、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2014 年1 月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2:10-4:00)(先到研究生院,再到学院,具体内容见研究生院网页)
2、学院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旗山校区)办公室(209)
3、专业面试时间安排:
声乐方向(20人):2014年1月13日(周一)上午8:30-下午4:00
器乐方向(10人):2014年1月13日(周一)下午4:00-6:30
舞蹈编导方向(9人):2014年1月13日(周一)晚上6:30-9:30
4、面试地点:
声乐、器乐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舞蹈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厅
备注: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前20分钟到音乐学院办公室(209)集中抽取考试顺序号。
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科目考试费:150元。
六、成绩计算:
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根据相关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应占复试成绩的主要比例的精神,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附加分”条件:凡参加全国性专业技能比赛(有国徽印章)或“金钟奖”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加50分,获得个人二等奖的加40分,获得个人三等奖的加30分,获得个人优秀奖的加20分,凭获奖原件加分,否则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