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简称福建物构所)由我国著名科学家、教育家卢嘉锡院士于1960年创建,是中科院优秀研究所。经过60年的发展,获得了国家科技三大奖及中科院科技进步特等奖等230多项重要科技成果和奖励,已成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结构化学、新材料与器件集成与应用的综合研究基地。
2010年6月18日,中国科学院、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举行了共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的签约、授牌和奠基仪式,海西研究院以福建物构所为基础和法人依托,下设物质结构研究所、材料工程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集成研究所、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等5个研究所及海峡两岸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和中科院海西育成中心。2015年5月19日,海西研究院建设顺利通过中国科学院和福建省、福州市共建三方组织的验收,同时中国科学院与福建省第三轮科技合作正式启动。
海西研究院(福建物构所)是197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现设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培养点和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凝聚态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等6个博士、硕士培养点;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与电子信息3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并设有化学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岗博导99人,硕导106人,在读学生1430人。
福建物构所2021年继续通过“申请-考核”制完成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全年预计招收博士生66名,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须按全校普通招考的方式参加全校统一考试。热忱欢迎应届(历届)硕士毕业生、立志深造的青年报考物构所!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后须复查);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7.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考生满足以上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申请者应在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科院或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已经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除外的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3)不符合第(1)或(2)条,但有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者也可提出申请。由报考导师特别推荐,且该导师本年度仅能推荐1名考生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符合所报考的研究所或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我校各培养单位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培养单位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校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七)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报考的培养单位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十)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一)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25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12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春季入学网报的2018级硕士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2020年10月25日前向培养单位提交:
(1)填写完整的《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硕博连读申请表》(福建物构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下载区下载);
(2)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考生本人签名);
(3)本人硕士生指导教师及1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5)有效证件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4.秋季入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1年1月1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请务必用EMS)向研究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并本人签字(定向生在考生本人签字处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考生自述需做到”最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字数控制在 1000 字以内,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
②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硕士导师提供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共三封), 推荐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动手能力、英文水平和学生心智成熟度的评价。每封推荐信单独装入信封后密封好,由推荐专家在信封上骑缝亲笔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和接收排序意见,见《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表》(均正反打印,由报考导师提交,见附件2)。
(8)政审表(见附件3)。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获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另外秋季入学报考“硕博连读”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2020年1月12日前)向研究所提交与春季网报”硕博连读”考生相同的材料。
5.报考“硕博连读”类别的考生,报名成功后,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6.物构所将对报考“普通招考”类别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接到参加综合考核的通知,在综合考核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及时选报其他院校。
7.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研究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
(一)资格审核
1.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2.学术审核:资格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按报名实际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送综合考核通知。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考察(包含逻辑能力、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导师评价三部分构成。
具体考核方式待资格审核结束后,与复试通知一并发布。
考核时间:2021年3月中旬完成考核工作(以实际通知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试点,须按全校普通招考的方式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批准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物构所网站公示,其中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说明:定向生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非本单位职工每年需要缴交培养费1万元,本单位职工参照组织人事组人处相关文件执行)。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6.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2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国科大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相关培养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我校相关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edu.cn)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直博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各培养单位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直博生人数依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直博生为准。同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后,国科大下达给相关培养单位2021年招生计划数和培养单位内部依据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数为准。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5.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单位代码:80045
邮政编码:350002
地 址: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 :陈老师 林老师
电 话:0591-63173388
网 址:http://www.fjirsm.ac.cn/
电子信箱:yjs@fjirsm.ac.cn
附件1:《专家推荐书》
附件3:《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