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是福建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中国政府留学生奖学金接受院校。学校坐落于省会城市“福州”市市区,校园依山伴水,鸟语花香。
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一次性享受新生奖学金,其中“985”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奖励20000元/人,“211”高校和福建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毕业的推免生奖励10000元/人,其他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奖励5000元/人。此外,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选择导师和专业享有自主权。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3.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4.符合我校各学院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申请与选拔程序
1.考生申请。已获得或有可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afu.edu.cn/)查看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了解招生信息,主动同招生学院或导师联系接收事宜。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9月2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缴费并报考我校。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免试生名单。
3.复试。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学院组织复试。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以面试为主,重点考查考生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4.招生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后报研招办审核。
5.研招办确定拟接收名单后在学校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1.《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
3.未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4.政审不合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附件:
1.附件一: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XLS
2.附件二: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3.附件三: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优惠政策.doc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