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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 /2014-05-05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由学院党政领导、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组成,并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每个复试小组各设立组长一名,负责复试工作的有序进行。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二、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㈠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㈡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相关学院接受资格审查:

⒈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⒊考生政审材料(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⒋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㈢ 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一志愿考生及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1日—4月3日

(4月1日上午报到,报到时请索取复试流程)

第二批调剂考生:(时间待定)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需调剂考生专业第一批调剂满额后不再进行第二批调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㈣ 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⒈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⒉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50%。

⒊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方法:

     初试成绩=考生成绩×100÷考研总分500

㈤  复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1. 复试考核内容

⑴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满分50分)。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学院按照我校2014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进行闭卷考试,不得擅自更改笔试科目,满分4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由学院组织进行,满分10分。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

070501自然地理学

自然地理学

090701林木遗传育种

林木育种学

090702森林培育

森林培育学

090703森林保护学

方向01考森林昆虫学

方向02考森林病理学

方向03考森林昆虫学或森林病理学

090704森林经理学

森林经理学

090705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植物资源学

090707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林业生态工程学

0907Z1药用植物栽培与利用

药用植物栽培学

095400林业

森林培育学

 

 

⑵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50分)。

主要形式为面试,满分为5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学院应采取录音或录像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备查。

 ⑶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体检费用80元/人,由考生自费,体检现场由体验医院派专人负责收缴。

⒉ 同等学历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㈥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学院应通知一志愿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复试,考生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到我院参加复试。

㈦  调剂生的复试工作

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进行。

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调剂生复试前,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到我院参加复试。

㈧  其它事项

⒈复试比例:学院应根据校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差额复试的专业及比例:

专业名称

差额比例

070501自然地理学

2:1

090701林木遗传育种

1.2:1

090702森林培育

1.2:1

090703森林保护学

1.2:1

095400林业

1.5:1

 

⒉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将复试名单及成绩加盖公章一并交校研招办备案;学院应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复试记录及资格审核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三、双向选择系统填报

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记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info.fafu.edu.cn/s/134/t/100/c/2402/list.htm),帐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选择导师。具体操作方法请见《研究生招生双向选择系统学生操作指南》(http://info.fafu.edu.cn/s/57/t/24/32/29/info78377.htm)。

    导师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记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学生。具体操作方法请见《研究生招生双向选择系统导师操作指南》(http://info.fafu.edu.cn/s/57/t/24/32/29/info78377.htm)。

    凡因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双向选择结果自动失效。

四、双向选择时间

㈠ 第一批“双向选择”时间

学生填报志愿时间:2014-03-27 23:59至2014-04-01 23:59

注意:以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林学院通知时间为准。

㈡ 第二批“双向选择”时间

学生填报志愿时间待定。

注意:以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林学院通知时间为准。

五、录取

⒈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

⒉学院会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会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调剂生源必须在我院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六、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㈠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

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七、本办法由林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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