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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植保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 /2014-05-04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5-7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1名秘书。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复试时间

第一批:主要是以一志愿上线考生及部分调剂生,4月1日报到,4月2日复试。

第二批:调剂生,4月9日报到,4月10日复试。

复试内容:心理测试、身体素质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4月1日报到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 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院网站招生就业栏中的招生工作中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 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 复试考核内容:

(1)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专业考试科目按照我院2014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进行闭卷考试。

(2)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

(3) 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2日上午9:00-12:00,地点:校礼堂,学生不用空腹,体检费用80元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和提供发票。

(4) 心理测试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

2.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农业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为: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50%(其中外语听力占10%、口语占10%、专业课笔试占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占50%。

(五)一志愿考试复试

一志愿的考生学院电话通知所携带的材料,并于4月1日8:30 ----12:00报到,4月2日复试,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放弃。

(六)调剂生复试

1. 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中有关要求。

2. 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 在复试之前在院网站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并在我院指定的日期到我院参加复试。

(七)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主要解决我校一志愿考生在初试中公共科目成绩略低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但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考生中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问题。

破格复试的条件及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项

1.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info.fafu.edu.cn/s/134/t/100/c/2402/list.htm),选择导师,学生登录系统选择导师结束时间在复试之前4月1日确认,导师在4月2日前确认,通过复试后,且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成功,才可拟录取。

2..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2]费179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30元。

四、录取办法

1. 按照植物保护一级学科进行复试,并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折合成百分制)× 初试成绩权重50%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50%。

2. 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后若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 在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 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 院纪检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 - 83747916,

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 - 83789469;E-mail:linrong03@163.com。

六、本办法由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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