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总分不低于255分,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4分,单科(满分>100)不低于51分。
(二)复试时间
第一批一志愿及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1日-3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9日-1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3,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按照我校2014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进行闭卷考试。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复试科目为《作物育种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专业复试科目为《作物栽培学》,农业推广学专业及作物领域复试科目为《农业推广学》;外语听力单独考试,口语复试将结合面试同时进行考核。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教师将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采取录音等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复试记录及资格审核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80元由福州市市二医院收取(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50分(专业课笔试4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1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5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五)调剂生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中有关要求。
2.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学院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并在学院指定的日期到我院参加复试。
(六)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主要解决我校一志愿考生在初试中公共科目成绩略低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但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考生中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问题。
破格复试的条件及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复试前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info.fafu.edu.cn/s/134/t/100/c/2402/list.htm),选择导师(第一批复试选择导师截止时间为4月1日,第二批复试选择导师截止时间为4月9日),通过复试后,且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成功,才可拟录取。
2.复试比例:学院根据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在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四、录取办法
1.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学院将于4月13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及双向选择结果(加盖公章)交校研招办备案;并于4月13日前在“双向选择系统”上提交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结果。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在复试过程中学校巡视小组将深入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能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或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4.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3789215,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
六、本细则由作物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1:2014年作物科学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一志愿及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
附件2:2014年作物科学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第二批复试时间安排.doc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