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复 试 通 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5〕10号)的相关规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不低于240分,且初试单科分数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名单附后)。
二、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到地点: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渝北校区第五教学楼5102室)。
三、报到事宜
1.报到所需证件材料
准考证;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应届本科生持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及复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
2.复试费
报到时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6年5月20日。
2.复试地点:复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照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总分值为150分,低于9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量化得分表”附后)。
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6年5月10日
附1:
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复 试 名 单
地区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成绩
台湾 106522016030504 陈亿豪 283
香港 106522016030503 杨锦民 323
台湾 106522016030502 廖侑宏 252
香港 106522016030901 王远硕 260
附2:
西南政法大学
二○一六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量化得分表
姓名: 考生编号:
编号 |
项 目 |
标准分 |
实际得分 |
备 注 |
1 |
掌握专业知识的 深度、广度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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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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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思维、应变、分析、 综合能力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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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研成果 社会实践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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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展示科研成果原件;在职考生出示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非在职考生出示参加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证书或证明。 |
5 |
表达能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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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语听力、口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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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礼 仪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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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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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导师: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