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
资格审查及复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联考复试分数线已划出,请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持相关证件到本校渝北校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可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及复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复试条件
参加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总成绩在200分以上(含200分),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含5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1月20日(9:30-17:30)
2、地点: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渝北校区第五教学楼5102号)
3、复试费160元,请考生到财务处办公室(5120)缴纳。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请考生自行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人员还需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省级主管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对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流程:财务处交费(财务处办公室5120)→验证(请考生持收费单据、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研究招办5102室验证,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领取准考证
三、复试
1、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笔试100分)
2、复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 上午9:00-11:30
3、复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第五教学楼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1月22日下午15:00在西南政法大学研招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监督电话:023-67258217(校纪委监察处)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