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长期以来,学校始终视研究生教育为提升学校品牌的重要支点,以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为方向,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使得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持了与培养规模的同步增长。
研究生招生数由1979年初办时的10名增加到2001年的452名;在校研究生数由最初的10名增加到2001年的969名(其中博士生90名,硕士生879名);先后为国家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已达2100余名。
经过二十余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已初具特色、自成体系,逐步形成以博士研究生为龙头、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体、以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为两翼的全方位、多层次、理论型和实践型并重的研究生培养格局。
学校以建设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的国内一流重点大学为目标,坚持优化和调整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结构。迄今为止,学校研究生教育已囊括了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硕士等12个学科专业31个研究方向。设有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等4个博士授权点,已争取到包括所有法学学科和几个非法学学科在内的12个硕士授权点。
雄厚的师资力量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此,学校加强了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通过加强培养、加大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严格执行博士生导师的选聘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逐步构建了竞争、开放、高效、有序的导师队伍优化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师资队伍质量的稳步提高。目前,共有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89人,其中中青年导师占半数以上,在500名专兼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300余人,基本形成以博士生导师为骨干、以硕士生导师和教授为主体、以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后备力量、年龄老中青职称高中初相结合的学术梯队。
经过多年的努力,学校的研究生教育的综合办学实力大大增强。学校坚持研究生教育与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以重点学科建设带动科研,进而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前,已建成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和法律史学等6个重庆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正在进行的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定中,诉讼法学和经济法学已通过评议阶段进入第二阶段的专家组会议评审。
二十余年来的改革实践,是学校研究生教育谋求更大发展的坚实基础。面对未来,学校将借中国加入WTO、西部大开发和全国高校扩大招生的大好时机,实施十五规划,注重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继续将学校研究生教育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