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 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和“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原则,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 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范围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学科(专业),初试成绩达到下列要求,并符合西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
学科 |
初试成绩要求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工学 |
265 |
36 |
54 |
艺术学 |
335 |
34 |
51 |
(二)调剂考生
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符合西南大学关于调剂生源的有关要求,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
(三)复试范围的确定
复试范围原则上按我院2016年度招生规模的1:1.5确定。即实际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的比约为1:1.5,具体复试名单以学院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的名单为准。
二、复试的组织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按学科(专业)成立有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的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见复试现场通知。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的程序
考生于3月28日上午08:30——11:30到纺织服装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南区45教学楼202室)报到,报到时缴纳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加试费100元。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需要提供查看和上交的主要材料:
1.本人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3.《西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分别密封);
4.享受优惠政策考生须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
6.调剂生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1.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下表。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专 业 |
笔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设计学 |
综合能力测试 |
3小时 |
闭卷笔试(理论)和上机操作 |
纤维材料与工程 |
纤维材料学 |
3小时 |
闭卷笔试 |
3.面试的内容与要求
(1)面试方式
通过考生用英语、汉语自我介绍,回答复试专家提问等方式进行。考生单独接受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其中包括英语自我介绍3分钟。
面试时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专家独立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复试小组教师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考察的内容
考 生的外语水平(英语读、听、说),对报考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与复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如下表。参加面试的顺序在报到时抽签决定,抽签按报到先后进行,先到先抽。
专业 |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设计学 |
笔试 |
2016年3月28日14:30 |
45教学楼101室 |
面试 |
2016年3月29日8:30 |
45教学楼102室 |
|
纤维材料与工程 |
面试 |
2016年3月28日14:30 |
45教学楼102室 |
笔试 |
2016年3月29日8:30 |
45教学楼101室 |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确定
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五、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
考生的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计划分配
2016年我院除去已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后的招生计划数为14人,拟分配各专业的计划数如下:
专 业 |
拟分配招生计划数(人) |
设计学 |
9+2(推免生) |
纤维材料与工程 |
5+5(推免生) |
(三)公示
纺织服装学院将及时在公告栏及单位网站上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4月11日前公布)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纺织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意见和申诉受理:纺织服装学院纪委。电话:023-68251346。申诉和反映问题或意见必须采用实名和书面的形式。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纺织服装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纺织服装学院网站地址为
http://222.198.118.160/s/fzfzxy/
3.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未尽事宜,以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西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