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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19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90%;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袁若 

副组长:姚元锦 李念兵

成 员:柴雅琴 傅英姿 郭其祥 何荣幸 黄玉明 黄进 李明 罗红群   马学兵 彭云贵 向云 周光明 周成合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1. 公开招考

    1、初试成绩:报考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学校规定录取分数线(外语:³45分,业务课成绩³60分)。

    2、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注: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

    3、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比例为50%。

    (二)硕博连读:根据《西南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西校(2010)9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通过考核后的硕博连读合格生仅作为合格生源。与普通公开招考考生、考核合格的“申请审核制”考生一起使用。

    (三)申请审核制: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方式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考核后的“申请审核制”合格生仅作为合格生源。与普通公开招考考生、考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生”一起使用。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各科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二)考生的录取按考生在本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合格生源通过科研成果、实验技能、面试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由复试小组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有异议的考生,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院,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023-68252955    023-68253891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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