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50%;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了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勇富
副组长:李云、王豪举、王春阳
组员:董国忠、玉永雄、王鲜忠、赵永聚、彭远义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公开招考
1、初试成绩
外国语成绩要求 |
业务课及复试成绩要求 |
≥45分 |
≥60分 |
2、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
3、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为50%)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需通过院内资格审查和学校审查并经过专家组的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作为合格生源。
五、录取办法
1、有合格生源(含考核合格的硕博连读考生、审核合格的申请审核制考生以及经初试、复试合格的公开招考考生)的导师在合格生源中择优录取。
2、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在其他导师录取完后,剩下的合格生源中择优录取。
3、在上述录取过程中,如果导师建议录取分数较低的考生,则需提供几位考生的科研支撑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议。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动物科技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博士培养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秉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崔老师023-68250206。
动物科技学院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