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 90 %;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自力
副组长:陈朗、肖国强
成 员:陈英、李新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公开招考
1、初试成绩及录取分数线
为优化生源结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经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考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1) 普通考生:
专业 |
外国语 成绩要求 |
业务课及复试 成绩要求 |
智能系统与复杂网络 |
≥45分 |
≥60分 |
(2) 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计划 |
外国语 成绩要求 |
业务课及复试 成绩要求 |
|
少民骨干计划 |
汉族考生 |
≥63分 |
≥60分 |
少数民族考生 |
≥30分 |
≥60分 |
|
辅导员计划 |
≥50分 |
≥60分 |
|
对口支援 |
≥45分 |
≥60分 |
2、复试成绩
按 专业成立有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 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评意见。复试除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外,还将考核专业外语,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进行测试。
(注: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办法
1、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等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
3、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比例规定。每位导师招收的各类别(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不得超过3人。少民骨干计划与非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与非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
4、由院学术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录取的监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考生对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生领导小组核查后向考生反馈结果。
投诉电话:6825400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