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6年推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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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工作小组
组 长:沙行勉 副组长:朱庆生,何中市
成 员:李双庆,王茜,房斌 秘 书:伍星
联系电话:65111210,1369644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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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具有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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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流程
1)符合接收条件的考生到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
2)考生将本人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sg@cqu.edu.cn,邮件主题为:2016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大一至大三的成绩单;
②各种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奖励证明(复印件);
备注:
①考生本人对发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保证,若因考生本人材料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导致不能顺利接收由考生本人负责;
②若有疑问,可联系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5111210
3)根据申请考生人数和我院招生指标通知符合接收条件且优秀的考生复试,复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环节对学生的专业能力进行考察,面试环节对学生交流能力、英语口语等综合能力进行考察。
4)拟接收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拟接收资格考生及时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确认。
4.录取办法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对应的学科属于国家重点学科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最新学科评估排名靠前的学校生源的优先录取;
2)考生在国家级大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的优先录取;
3)考生在本科毕业学校的成绩专业排名靠前的优先录取;
4)考生复试考核中表现优异的优先录取。
重庆大学 计算机学院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