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经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原则如下:
1、港、澳、台籍学生:复试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0%;
3、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4月15日前将定向协议书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
1、录取加权分数(专业类)=初试总分÷5×50%+(面试×10%+英语×10%+专业×80%)×50%;
2、录取加权分数(理论类)=初试总分÷5×50%+(综合素质面试×40%+英语×15%+专业×45%)×50%;
3、录取加权分数按小数点后保留三位计算。
四、招生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招办02365921056,纪委监察办公室02365921038。
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