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接受破格。生源不足的学科,考生统考科目(外语或政治)单科与国家分数线相差5分以内可申请破格参加复试。
由考生本人向所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拟破格复试考生申报表》,并有该学科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老师推荐签名,破格理由要真实且能说明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发展潜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排序,报研招办汇总。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破格录取顺序,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破格复试名单,若无异议则上报省招办。破格考生参加第二次复试。
需破格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报表,也可提供科研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将破格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上报研招办。
五、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28日前向研招办提供服务协议书、考核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下称双少生),可享受低分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有意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向研招办提供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复试
(一)复试原则
1.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加强复试环节,树立科学的复试理念,强化研究生导师群体在复试中的权力和责任,着力开展对研究生复试专家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4.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我校2014年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复试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分100分。
1.面试,应侧重对考生诚信、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英语口试、动手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试成绩应占面试成绩的30%。
2.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内容应与初试专业科目难易度、题量相当,笔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得相同。
同等学力(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应届成人教育本科生和本科结业生)考生还需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与初试、复试科目不得相同。
工商管理硕士考生除复试科目外,还要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应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