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各招生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并根据复试专家小组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复试质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资格审核组
各学院应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国内学籍学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核实,国外学历通过留学生服务中心网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核实。
(2)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复试专家小组按一级学科组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现场抽签确定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多个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本学院制定的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确定复试结果。
二、信息公开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复试前一周,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方案、分学院招生计划。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后的享受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
第一次复试结束两天后,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含复试成绩及排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可破格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第二次复试结束两天后,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名单。
公布举报申诉渠道,见第一条第2点。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2.学院公布信息
复试前一周,各学院公布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工作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编号、初试成绩、情况说明等)。公布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公示各专业含复试成绩和排名情况的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