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
2022年第一批硕博连读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公示及相关通知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重邮〔2019〕30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硕博连读”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招生学院资格审核及公示、选拔考核及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录取李瑞等3名同学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23-62460038(研招办)
023-62461708(纪委监察室)
联系邮箱:yanzb@cqupt.edu.cn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姓名 |
学号 |
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李瑞 |
S200101126 |
2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张师齐 |
S200101166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吕雪 |
S200201007 |
注:以上公示信息仅为我校拟录取并拟上报教育部录取检查的信息,最终录取结果(含录取院系、专业、学习类型等)将以教育部审核批复为准。 |
关于拟录取其他事宜的通知: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及思想政治鉴定表》,请于2022年1月14日前寄达。
(二)人事档案
非定向生请于2022年3月4日前将人事档案寄(送)到研招办,在校应届硕士生档案毕业后再调取至我校(校内应届生)。
(三)涉及定向与非定向变化的情况处理
(1)硕士阶段为定向考生:
博士阶段仍为定向且定向单位不变的考生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并返回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若博士阶段仍为定向但定向单位发生变化,则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与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协商取消定向协议、将确认取消结果送达学校研招办,并与新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
博士阶段转为非定向考生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向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协商取消原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将确认取消结果送达学校研招办,并将档案调取至我校;
(2)硕士阶段为非定向考生:
博士阶段转为定向考生必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并返回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3份。(四)以上条件不能按时完成者,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学校将顺序递补后续考生。
(四)以上条件不能按时完成者,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学校将顺序递补后续考生。
(五)邮寄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400065 收件人:重邮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2460038, 现场可直接交到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三教3314) |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0日